人口向來被視為房市發展的重要指標,彙整內政部資料,整理出今年1-10月淨遷出人口數最多的五大縣市,分别是台北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和屏東縣,然而這些縣市的平均房價卻仍呈現上漲趨勢,其中,人口淨遷出排名全台第四的嘉義縣,房價年漲幅更是高達28%、接近3成。對此,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指出,人口流失短期內不會對房市造成顯著影響,但從長期角度來看,隨著人口流失,區域置產需求將逐漸萎縮,這勢必會給當
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上路至今,滿足持有6年400萬元免稅條件的屋主越來越多,尤其恰逢這波房地產價格出現大漲,該優惠就顯得相當划算,不過近年因為疫情影響,有2、30萬人因為無法歸國,導致戶籍被遷出,而房地合一稅規定需要設籍、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才能享有400萬元的免稅優惠,一旦戶籍被遷出恐怕無法適用這項優惠條件。(記者:陳韋帆)
近日接獲民眾陳小姐來電詢問,為了小孩學區,將戶籍遷出,實際上還是住在原址,地價稅為何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
稅務局表示,每年地價稅稅籍清查,最常見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的土地,因戶籍遷出而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其中戶籍遷出的原因之一,就是父母為讓子女就讀特定學校,將全戶戶籍遷移至該校學區,使得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因已無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而不符規定,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並追繳差額稅款。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若要將全戶戶籍遷出,請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於該處,以免事後遭補稅及處罰。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使仍居住在該地,如果全戶戶籍遷出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地價稅會增加4倍以上。該處主動寄發通知,特別提醒民眾在9月22日前遷入戶籍,可e化申請,省時方便又節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待售,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前,因必須遷居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其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原不得繼續認為供自用住宅使用;惟為顧及納稅義務人之實際困難,凡在遷出戶籍期間,該自用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其遷出戶籍期間距其出售期間未滿一年者,仍准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近日接獲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因為子女就學緣故,將戶籍遷至學區,實際上全家人仍住在該地,並未變更用途,為什麼還要補徵地價稅?
民眾簡先生詢問,因為出售房地預先將戶籍遷出,是否仍可以申請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為騰空房地待售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只要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日未滿1年,且該自用住宅用地在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然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別跟錢包過不去,尤其沒搞清楚課稅原則,就是多繳稅金給政府。台北市稅捐處提醒,以地價稅為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辦竣戶籍登記,若申請核准後,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將戶籍全部遷出,因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地價稅會比原來適用自住稅率增加4倍。
近日接獲民眾王先生電話詢問,2018年因換屋申請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但因其他原因想將戶籍從新房子遷到弟弟家,是否會被補稅呢?
台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9月30日,辦理108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民眾持有土地若有使用情形變更,應主動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民眾也要留意,假若不小心全家戶籍遷出,則將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率」導致地價稅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