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月老》靚媽淚訴鄰居「雞」吵一年!無解?市府一查:竟佔國有地

2022/12/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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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陳女淚訴,「遭鄰居養的雞吵了一年」,市府今日派員前往,竟發現養雞鄰居疑似侵占國有地。(圖/陳女授權提供)

▲陳女淚訴,「遭鄰居養的雞吵了一年」,市府今日派員前往,竟發現養雞鄰居疑似侵占國有地。(圖/陳女授權提供)

《月老》設計團隊成員陳女向《三立新聞網》淚訴,「汐止的家鄰居養雞,社區經常出現半夜雞鳴,即使隔著氣密窗,仍能測得80分貝,一開窗就是滿滿的家禽屎味,投訴1999、市長信箱、警察局、工務局、環保局、稽查隊投訴,一年過去未果。」據市府查證結果,遭陳女投訴鄰居,竟是侵占國有地養雞,目前市府已令一個月內遷移,並發文予國產署待查處。

陳女說,「鄰居養雞養鴨的地方,其實是在社區鄰地,那應該是國有地,雞鴨造成的屎糞味道,讓我們也不敢開窗,而且幾乎24小時都會傳來雞鴨叫聲,甚至半夜也會傳來雞鳴,隔著厚厚的玻璃窗,仍能測得80分貝,孩子睡不好,免疫力下降,不知道該找誰幫忙!」

吳翃毅表示,對付鄰居寵物噪音的方式,相關法令僅有一條,所以必須找對單位投訴。(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吳翃毅表示,對付鄰居寵物噪音的方式,相關法令僅有一條,所以必須找對單位投訴。(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不少人遇到鄰居養小動物造成的噪音問題,經常會覺得求助無門,打給環保局,環保局會轉給動保處,動保處可能又會轉給警察等,最終被覺得互踢皮球。」

他指出,「事實上,許多人都找錯投訴單位了,當碰上這種情況,第一步就是告知管委會,若仍無解,則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縣市府相關單位依法執行。」

吳翃毅進一步說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安寧安全。這是唯一市府可管小動物噪音與衛生問題的條例,各地方縣市府權責機關不同,如新北市是工務局,台北市則是建管處,有需要可向地方政府確認。

關於陳女所控,疑似侵占使用國有地部分,他說,「可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檢舉,倘若屬實,國有財產署必會處置。」

另外,吳翃毅建議,「倘若碰上噪音等類似問題,可用分貝機測量,並錄影存證,特別注意,錄影時必須拍下可證明時間的畫面,例如撥打117或線上報時,可作為保護自己,據理力爭的最佳證據。」

關於陳女種種控訴,記者上午向新北市府確認,市府今(30)日下午聯合工務局、環保局、汐止分局、動保處等,進行聯合會勘,晚間初步勘查結果出爐,「發現住戶確有疑似占用國有地之情況,將要求國產署查處;飼主目前已承諾1個月內將家禽移置。」

新北市府回應原文如下:

經市府各單位會勘,查住戶疑似有佔用國有地情形,將要求國有財產署查處,儘速排除佔用。另考量本案係飼養活體家禽,其清除移置作業與一般廢棄物清理性質不同,衡酌人道清出及移置作業之緩衝時間,該飼主已自主承諾於1個月內期間完成清出移置作業。後續本府仍將持續派員前往查察,追蹤改善情形。

▲投訴民眾被80分貝的雞叫聲困擾,卻申訴無門(圖/陳女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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