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稅務短訊 繼承未辦保存房屋 需這麼辦

2019/08/2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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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短訊 繼承未辦保存房屋如何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林先生來電詢問,父親因故往生,其名下遺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如何辦理納稅義務人的名義變更呢?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死亡,繼承人在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取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若應繼承房屋為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應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欲辦理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繼承,請檢附名義變更申請書、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及所有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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