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得付3500元」才能回家住 他嫌貴被酸爆:超佛心

2020/01/3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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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經濟不景氣,儘管民眾有買房意願,但卻無奈低薪根本買不起,因此就有不少在外地工作的人只能長期租屋。就有一名網友指出,最近想搬回家住,但媽媽要求每月要交3500元,讓他猶豫到底該不該回家,引發網友討論。

▲網友想回家住得付3500元。(圖/資料照)

今(30)日有網友在PTT指出,「跟家人住要付3500,最近想搬回去跟媽媽住,結果她說需每月付3500才能搬回去」,讓他好奇大家的看法,原PO也補充自己目前住每月6000元的套房、且失業中。

網友看了紛紛指出,「妳原本有給家用嗎?沒有的話很便宜」、「應該還可以,因為有房租、水電、瓦斯…一大堆離離扣扣的」、「失業中的話,3500住家裡很划算吧!吃住水電通包」、「租金正常啊」、「$3500很便宜,不然要啃老嗎」、「你是不是一臉看起來要啃老」、「3.5k打發老媽,跟住的問題根本超賺」。

也有網友分享,「以前我沒住家裡一個月給家裡壹萬五」、「我住家裡給5000...已經謝天謝地不用租屋了」、「基本上有賺錢住家裡就應共同分擔」、「不要想成房租,是孝敬媽媽的錢」。(鍾惠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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