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客買台中殺妻宅轉售 瞞凶宅資訊還狡辯下場不只賠錢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如果買到凶宅可能懊悔一輩子!台中一名劉姓女子在4年前花600萬元買下一處公寓投資,購買當時已經知道是發生過凶殺案的凶宅,劉女買下後又委託仲介出售。不過劉女與仲介卻故意隱埋「凶宅」的資訊,讓買家買下凶宅後提告,劉女與仲介均被以詐欺取財罪起訴。

▲台中市投資客買殺妻凶宅隱埋資訊再賣出,買家得知後提告。(圖/記者於慶璇攝影)

起訴書指出,劉姓女子於2016年底,買下中市西屯區一棟曾發生兇殺案的大樓凶宅,當時一名截肢男子殺害太太後,還將屍體塞在後車廂內,殺妻事件震驚社會。當時原屋主即告知是發生兇殺案的凶宅,劉女未入住就將凶宅委託給仲介謝男。潘姓買家看後非常喜歡即簽約買下,簽約時,劉女與仲介均未在契約書在告知「凶宅」,違反主管機關在契約書範本規定,必須把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登載到「建物現況確認書」之中。但劉女與謝男竟隱瞞,沒告知此大樓住宅曾發生兇殺案。潘姓買家更於簽約時再度確認,是否為「吉屋」?兩人均宣稱為「吉屋」,雙方成交後,潘姓買家向銀行貸款支付剩餘尾款,之後卻發現是凶宅而提告。

▲買家在不知情狀況下買到殺妻凶宅,氣憤提告。(圖/記者於慶璇攝影)

檢察官開庭時,劉女與謝男否認契約書上「吉屋」等註記,劉女更辯稱「我買也不知道,賣也不知道,我是單純買房子而已,怎麼會知道那麼複雜,重點是我無辜啊」,但檢察官卻查出,中檢卻認為,賣房子給劉女的原屋主,於文件中登載此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端,檢方認為,是否凶宅,影響市場交易意願與價格,是不動產交易的重要事項,劉女與謝男早知道是凶宅,卻刻意隱瞞,觸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據此提起公訴。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20240420】彩券開獎
大數據推薦
GCS 2024 春季季後賽DAY1-2024/04/20《Garena 傳說對決》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