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透天厝一樓出租,其餘樓層地價稅怎麼算

2020/09/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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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天厝一樓出租給超商,其餘樓層還是可以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不可出租、營業,其都市土地面積不可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而且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以民眾詢問的案例來說,若透天房子只有1樓供出租或營業使用,2樓至4樓供自住使用的部分地價稅得以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10‰~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稅負相差4倍,土地若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要件,請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202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2020年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2021年)才可開始適用。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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