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攜手591再出擊,非宅售屋廣告亮警示

2020/09/15 08:00
  • share_fb
  • share_line
  • A-
  • A
  • A+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北市攜手591再出擊,非宅售屋廣告亮警示(圖/資料照)

文/林湘慈/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全國不動產廣告流量最大的平台-591房屋交易網再合作,全國首創售屋廣告建置「不得作住宅使用廣告平台警示機制」,於2020年9月2日正式上線,以強化台北市不動產買賣資訊透明,保障民眾財產交易安全。
 
避免誤踩買屋地雷區,非宅售屋廣告全標記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張治祥局長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刊登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違者可裁處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地政局統計2013年迄今,台北市不動產經紀業刊登廣告,其售屋廣告使用用途刊登不實者共計75件,裁罰金額高達665萬元。
 
張治祥局長進一步表示,經紀業者因為未確實查明都市計畫對土地使用的管制,誤將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建物以住宅形式銷售,或誤導民眾購買做為住宅使用,產生消費爭議,影響民眾權益至鉅。地政局特與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彙整全市不得作住宅使用地區之圖資資料,介接至591房屋交易平台建立警示機制,亦即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不得作住宅使用地區的591不動產廣告物件,均將強制標記,並提供查詢網址提醒民眾進一步查證確認。
 
鎖定非宅物件的刊登,強化業者民眾的認知

張治祥局長強調警示機制有二端:一是廣告刊登者(經紀業者、屋主)刊登廣告時,其建物地址位在台北市不得作住宅使用地區者,591平台依資料即鎖定並於刊登頁面立即跳出警示標語,提醒廣告刊登者應確實依法定用途填寫;二是民眾於瀏覽不動產廣告時,若廣告標的是位在台北市不得作住宅使用地區者,廣告頁面亦會顯示出警示標語,並提供網址提醒民眾應確實查詢法定用途,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這個機制的目的是希望做到兩端警示,兩層防護。

 

▲北市攜手591再出擊,非宅售屋廣告亮警示(圖/台北市政府)

張治祥局長同時亦強調,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及保障消費權益一直是地政局努力的目標,很感謝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地政局協力合作,一起來為市民的交易安全努力,地政局未來仍將持續以公私協力方式來精進及加強對業者的管理及市民的服務。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