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經大仁/MONEY錢
「請問大仁,保險公司說要簽同意書才會理賠,而且只賠這次,以後都不賠,這樣我該簽嗎?」
▲(圖/翻攝自MONEY錢)
在實務上時常發生類似的案件,大仁也碰過幾次求助的詢問。
然而面對這類的案件主管機關早在 2012年即發函表示:
金管保理字第10102075411號
▲(圖/翻攝自MONEY錢)
保險公司辦理手術協議給付,如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則恐涉有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保險法應負義務之顯失公平情事,依保險法第54條之1規定,保險公司仍應依約定承擔給付義務,不得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是類同意書之情事,以維保戶權益。白話翻譯就是:「不能利用保戶的無知,簽立日後相同手術不理賠的同意書,這是損害到保戶權益的。」,所以當你遇到保險公司要求簽同意書才賠的時候,可以列印上述的函號給對方參考。
Q:保險公司堅持不簽就不賠,該怎麼辦?
若對方仍堅持不賠,請找金融評議中心做申訴處理(參考:保險公司拒賠怎麼辦? 靠「這 3 招」解決!)。
Q:保險公司說這是融通理賠,有賠就很好了?
於理,保險是一份契約,如果在保險範圍該賠就賠,沒有什麼只賠這一次。於情,有時候不在保險範圍內的小額理賠,保險公司因特殊考量會以「優惠賠款」的方式放寬賠下來。
BUT!人生最無奈的就是這個BUT!
能理賠很開心,不過當遇到「融通理賠」的時候就無法適用此篇函號囉,因為本來就不在理賠範圍啦(參考:保險處理各不同!原來理賠分「這 3 種」!)。
大仁建議大家不要把特例當成慣例,一切還是依照保險條款為主,事前規劃正確的保險商品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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