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保險大數法則 大家一起分攤保費

2019/11/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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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志鈞/MONEY錢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保險不一定要買---如果你的錢夠多、生病不怕沒錢付醫療費、活得夠久也不擔心缺錢、意外走了也留給家人足夠多的財富。何必花錢買保險呢?根本是浪費錢!

▲(圖/翻攝自MONEY錢)

保險完全是浪費錢的,真的---如果你從投資的觀點來看,一筆錢有去無回,保費繳了,人又沒意外,保險給付一毛都領不到,不是很浪費錢嗎?

但是,保險為何需要買呢?

因為保險是個互助會,大家拿錢出來,互相幫忙。你萬一發生意外了,就可以拿走大家的錢;沒發生意外,就乖乖繳錢,讓發生意外的人拿走錢。

三個人互助,彼此拿出的錢有限,所以互助金不大有用處。可是三十個人?三百個人?三千個人?三萬個人與三十萬人呢?

保險大數法則 大家一起分攤保費

哇!這可是一大筆錢,得找個分配公正且數學頭腦好的人,來幫我們管理這一大桶金。對了,如果他投資能力很好,除了幫這一大桶金作保管外,還能去做點安全投資,增加更多錢出來,那萬一有人發生意外,不就能拿回更多理賠金?

理賠金沒用完的,這一大桶金結算後,還可以發還給原投保戶,這不是更妙?

花了錢買保險,買到一個急難救助金,而日子久了以後,又可以拿回原來的錢,這不是更妙?

這就是保險的意義,保險公司只是公正第三人,幫一群想要互助合作的人,做好保險金的專業計算、管理、分配與投資而已。這就好像一棟公寓大廈,大家花錢找個保全人員,幫忙大家管理財務安全一樣。

保險當然是有服務成本的,最大的成本是消耗性成本---也就是有人發生意外時,錢就給這個不幸蒙難者了,其它保戶誰也拿不回保險金。

從投資觀點看,那個發生不幸意外的傢伙可真幸運,全家中了200萬的終身壽險理賠金,真走運!(唉,我的保費全槓龜,都白繳了)

從保險觀點看,那個發生不幸意外的家庭,可真幸運,還好男主人有投保終身壽險,全家還有200萬可用。(我的保費沒白繳,有照顧了這一家人)

別讓保險與投資 互相打架

看出來了嗎?投資的腦袋不懂保險的意義,保險的腦袋也不會把保險當投資。只有一個人有兩種腦袋,而且經常在打架,才會變成這樣想事情:

「那如果,這個保險公正人管理保費的錢,不但能作為急難救助金,還能幫我多做投資呢?那不是更棒,變成幫我家代操資產的專家了!」

「那我多繳一點錢,保障少一點沒關係,投資多一點、多一點,二十年後要還本給我,讓我變成有錢人喔!」

保險公司成了協助保戶儲蓄、理財與投資的公司,這可真瘋狂。但偏偏,台灣人都是這樣想保險這件事,怪了!

※本文由Money錢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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