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活著,不用急送房給小孩「這數字內」免遺產稅!

2020/04/0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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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許多人會生前就送房給子女,希望以此節稅,不過,除非是高資產族群,否則一般遺產稅免稅額有1200萬元,另外還有配偶扣除額、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等。資深代書就說,以房屋來說,是以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標準單價為基準,多明顯低於市價,加總相關扣除額後,有些小康家庭並不會被課到遺產稅。

▲遺產稅基本免稅額有1200萬元,還可另計多項扣除額。(圖/取自Pixabay)

根據財政部公告的遺產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標準,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另計扣除額包括,一、配偶扣除額493萬元;二、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有未滿20歲者,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三、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五、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六、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至於課稅級距,遺產淨額在5000萬元以下,課徵10%;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建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劉坤圖表示,一般來說,即便遺產總額涵蓋房子,但因房子課稅基準採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標準單價計算,因此扣除至少1200萬元的免稅額,許多家庭長輩過世甚至不用繳稅,或是繳納稅金不高。

節稅空間有限,但為何生前先送房子給小孩的趨勢仍在?劉坤圖說,現在不少長輩會希望生前先處理好資產問題,至少可按照自己的意志送房給小孩子,以免過世後衍生子女繼承糾紛,因此許多長輩仍會善用每年每人贈與稅220萬元免稅額,分年將房子移轉給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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