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根據外媒近期報導,施行1年的溫哥華房屋空置稅(Empty Homes Tax),在最新的申報數據顯示,該政策已經讓溫哥華的空置房屋下降了15%,由於政府強制要求屋主申報房產居住狀態,否則會面臨罰款,1年實行下來,許多空屋已經選擇出租。
▲溫哥華用空屋稅逼屋主出租或出售房屋。(圖/翻攝自GoogleMap)
加拿大溫哥華2017年底宣布將課徵空屋稅,屋主必須在期限內申報是否為空置房,除了自住及出租超過半年者,若空置超過6個月,須繳官方估價的1%作為「空屋稅」。
溫哥華市府近日公布數據,2017年的空置房屋數量為1085套,但到了2018年下降至992套,已減少了15%,而原本空置的房屋多採取長租方式去化。
至於高房價的香港,去年也拋出空屋稅,對空置超過6個月的公寓,按照租金價格的200%或依據房屋價值的5%左右課徵空屋稅,希望開發商別再囤房。
相較之下,台灣財政部曾在2014年祭出「囤房稅」,民眾在全國擁有超過3戶自用住宅,才會被課徵,且各縣市制訂標準與稅率不同,對於減少空屋,如今看來相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