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將從2月1日到3月31日,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的列管案件。依企業併購法規定,收購或分割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於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3年內,轉讓該對價取得的股份,致持有股份低於原取得對價的65%時,也會被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