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有媒體報導民眾於高雄市購屋時,被要求於買賣契約外另簽定「折讓單」,並以折讓前較高價格辦理不動產買賣申報,使價格灌水。對此,內政部表示,折讓單亦屬買賣契約之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完整契約內容,按折價後金額核實申報,如果仍以折讓前的高價申報,即為申報價格不實,依法將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且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因民眾反映有住戶占用公寓大廈之防火巷,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查認該住戶確有以盆栽、水桶等雜物占用防火巷影響公共安全之情形,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限期通知該住戶自行清除,惟屆期仍未改善,認該住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乃依同條例規定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