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土地法」第219條之1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法主要是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63號解釋,增訂政府應主動每年通知及公告被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並規範合理請求收回土地的時效,更加強保障原所有權人權益。(記者:陳韋帆)
為保障人民財產權,政府近年嚴加審議土地徵收案件,使徵收土地面積大幅減少,2019年徵收面積僅是2009年的2%,且超過9成都是以市價與地主協議價購取得土地,充分保障民眾權益。
內政部於2020年4月29日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會議,審議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1412公頃)及附近地區第一期(1185公頃)區段徵收計畫,桃園市長鄭文燦率副市長游建華與市府相關局處首長出席,桃園市議會邱奕勝議長亦到場表達支持,全案歷經40位陳情代表發言與馬拉松審查,最終決議修正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