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明定台北市領得使用執照達一定年限或外牆飾面具風險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義務,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於該條第五項授權訂定「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2021年6月11日上路。
近年來,建物外牆飾面剝落現象頻傳,不時發生砸傷行人或砸損車輛的意外,建物所有權人或社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要承擔民市賠償責任,亦有被追訴過失傷害之刑事可能,為減少相關的糾紛與憾事發生,應善盡外牆維管修繕之責。
台北市政府正視老舊建物外牆安全,建立民眾自主維護管理意識,訂定「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對於外牆飾面剝落者限期修繕;具潛在危險對象輔導修繕並予適當獎勵。
近來接到民眾來電詢問,媽媽名下原有一間透天厝已經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欲將外側牆壁出租供他人懸掛廣告,是否會影響地價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