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公益出租人」戶數創歷史新高!前朝蔡政府為落實8年20萬戶社宅政策,推出「社宅包租代管政策」,私宅加入後,可獲得稅負減免優惠,根據內政部資料,2022年全台「公益出租人」共12.6萬戶,相較政策剛推出的2018年,六都出現了90~800%不等的增幅。台灣房屋張旭嵐表示,「依照賴清德在選舉時,明訂社宅100萬戶目標,加上囤房稅2.0上路,相信不少房東將陸續加入其政策。」(陳韋帆)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住宅法之授權,新北市針對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提供租稅優惠,制定「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該自治條例已於2021年4月29日經本市議會三讀通過,近期將公布施行。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屋主將台北市閒置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除了地價稅及房屋稅可以分別比照自用住宅及單一自住優惠稅率外,還可享有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的免稅額度。
民眾原已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出租即不符合優惠條件,應依使用情形改課。但依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供住家使用之土地,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之範圍內,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
有關媒體報導租金補貼申請率不佳、房東怕增加稅收而拒絕房客申請等,對此,內政部營建署澄清,2019年二大租金補貼方案總申請戶數突破10萬戶,另為提高房東的誘因,早於2017年即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提供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3種稅賦優惠。因此,房東不必擔心住宅會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公益出租人將自有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者,依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之土地,在一定面積範圍內,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