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部長劉世芳強調,將透過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電梯免計容積等三大措施,打造合理公平住宅市場,減輕民眾購屋負擔。(陳韋帆)
購屋「借名登記返還時」(俗稱掛人頭)當心被課重稅!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若出資人與登記人不同,事後以贈與方式將產權返還,若時間拉太久、金流無法舉證,恐省下10%贈與稅,卻遭課45%房地合一稅。他提醒,早年常見的借名登記,如今已成稅務風險源頭,應審慎規劃節稅策略。(陳韋帆)
永和大陳公辦都更再進一步!單元6實施者漢皇建設今(21)日與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等三家公股行庫,舉行新臺幣120.57億元聯合授信案簽約典禮。漢皇集團副董事長孫正乾表示,「單元6整合約200戶,產權複雜程度極高,所幸在新北市府大力協助下,終於順利推動,預計今年3月搬家,6月陸續拆除。」(陳韋帆)
第七波打房後迎來首購族時代,零經驗首購族除了要學習挑選心儀房產,代書流程也眉角多多,曾有買家收入及信用皆為優等生,卻無法核貸新青安,關鍵竟是物件有租約所影響。專家提醒,新青安除申請條件有所規範,後續也有自住切結需遵守。不只新青安,首購環境氛圍下,提醒買家多方瞭解相關規定、規費及稅賦,若選擇大型房仲品牌服務,可享一條龍包辦買房、接洽貸款、處理代書流程,也可提供稅賦及產權登記的專業諮詢、協助排解房產交
有別於大樓、華廈高公設比、隔音不佳等缺點,透天厝因為擁有寬敞空間與較大土地保值性佳,讓不少人寧可砸大錢也要住進透天厝,其中社區透天就是不少人的選擇之一,不過購買前也要先記得做足功課,近期就有位苦主透露,購買了社區透天缺因為1疏失,導致汙水無法排除,現在每週社區都需要較水肥車來抽水肥。
宜蘭頭城知名地標「阿拉伯宮」這次真的要賣了!該地標2019年一度傳出33億出售並已成交,但當時屋主林家指出外傳並非事實,產權仍在林家手上。而這次「阿拉伯宮」證實已委託商仲CBRE公開出售,業者指出,由於屋主希望低調即可,所以售價不便公開。(陳韋帆)
永和大陳更新單元3為近年產權最複雜的公辦都更案,基地面積約3,958坪,於112年11月公告核定實施後,新北住都中心全力協助住戶搬遷及點交,在短短5個月順利完成252戶搬遷作業,現即將啟動拆除,預計118年完工交屋。(陳韋帆)
內政部長林右昌近日宣布「虛坪改革方案」(研擬中草案),未來停車空間改採擁有獨立產權的專有制,避免建商灌水,同時修改容積計算方式,一般電梯免計容積,同時增訂管委會空間以總容積1%為標準。吉家網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表示,目前市場以「總價」主導,所以改革對於房價無法產生實質性影響。(陳韋帆)
房價高漲購屋大不易!新北市一個年輕妹妹想要購屋,但存款不足,相對高收入的哥哥決定出手幫忙,決定借妹妹488萬當作自備款,但已婚的哥哥,又擔憂未來有資產糾紛,在地政士的建議下,最後將房子一半產權登記給嫂嫂,解決了雙方擔憂。(記者:陳韋帆)
台北市「中泰花園住宅大廈」產權不清,已糾葛纏訟45年,住戶們近期在法院其中一項官司中,判決雖然取得勝利,但產權問題仍未解,於是決定集體抗議,盼「接手的全台最大建商」能出面解決問題,讓雙方都能順利退場,終結這將近半世紀的糾葛。
永和大陳地區公辦都更案再傳好消息!繼更新單元3今年5月完成都更事權計畫報核後,新北住都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擔任實施者的單元1、4,住戶參與都更意願已突破9成,預定9月將公告招商,最快明年初就能跟興建廠商簽約,持續刷新產權複雜公辦都更案的最速整合紀錄。(記者:陳韋帆)
預售屋亂象又一樁?時力立委邱顯智今(12)日偕同竹市議員林彥甫,以及房產名嘴Sway舉辦「系統性的購屋亂象 需要制度解決」記者會。邱顯智指出,「我接獲陳情,有民眾向京茂建設購買預售屋,京茂遲不交屋,民眾只好告上法院,法院判建商敗訴,並應移轉產權後,京茂竟立刻將房屋賣給第三人,導致民眾權益嚴重受損。」(記者:陳韋帆)
近年不少超市變成建商獵地對象,根據實價登錄,近2年中部就有5間超市房東易主,被建商買下。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超市通常具有「土地廣大、建物高齡、產權單純、交通、機能、區位、能見度、養地收租」共7大優勢,自然成為建商獵地首選之一。(記者:陳韋帆)
如果可以選擇居住地點,多數人都希望能住進北市蛋黃區,享有首都圈福利與便捷生活機能,尤其是環境優質的大安區更是許多人心目中的首選。過去大安區房價高不可攀令購屋族望之興嘆,在千呼萬喚之下今年第三季大安區首度推出有產權的地上權產品「虹耀今采」,以「買房不買地」的新型置產模式有效降低購屋成本,加上金華國小、中正國中明星學區條件加持下,個案潛銷時期即成為市場話題。
數著片片的白雲我離開了你……放心不下還是「房屋產權」。癌末的老媽媽,擔心獨子的繼承權被出嫁的姊姊侵害,在病危通知,插管急救後,挽回一命,出院後第一件事情將房屋過戶給獨子,過戶完成,遺願終了,人也走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產權前,將購買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人承受,係屬銷售勞務(權利)之行為,應依讓與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至於未付之後續房地款,應由建設公司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與買受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如符合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不論盈虧,原則上皆應於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完成房地合一稅之申報。惟如交易之房地屬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例如違章建築),因無法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則應於訂定買賣契約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如漏未申報,將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贈與不動產或股票,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或過戶前,得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
因應數位潮流,並落實數位政府理念,民眾想了解自己的產權資料除至地政事務所或網路付費申領外,現也開放「地籍存摺My Data」查詢,「地籍存摺My Data」系統已跳脫傳統申請方式,讓民眾可隨時於行動裝置掌握產權大小事!
近日民眾常反映我的房屋已繳房屋稅,為什麼還被當違建要拆除?稅捐機關表示,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合法建造完全沒有關聯,更不會因繳稅使違章建物成為合法建築!舉凡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均是房屋稅課徵範圍,為維護課稅公平,不論是合法或未合法建物都要課徵房屋稅。另「房屋稅籍證明書」僅供納稅義務人了解該房屋之課稅情形,無法作為不動產產權或合法房屋的證明文件。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預售屋,如於房地產權過戶前,即將購屋之權利義務轉讓,其交易性質係屬出售預售房地之登記權利,所得款項應按讓與價格「全額」開立應稅發票予買受人。
李小姐來電詢問,2013年2月4日申報契稅後,遲遲未辦理房屋移轉登記,雙方於2016年2月4日合意解除買賣契約,可否申請撤銷原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契稅?
根據實價揭露資料顯示,台北市中山區的整棟老宅受惠於危老等政策推動,從2019年以來億元以上透天或公寓就已經揭露將近20筆,且成交金額接近40億元,顯見危老政策對於產權單純的老宅改建有推波助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