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2020年地價稅已開徵,請民眾接獲稅單後,仔細核對下列內容,並如期於11月30日前繳納。
2020年公告地價已於1月1日公告,台中市平均調降20.06%,調整後的公告地價並適用於今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一般土地平均減少約2,500元,約94%納稅人受益。市府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民眾2020年拿到地價稅單時會很有感,將持續落實市長盧秀燕的輕稅政策,減輕人民稅賦負擔。
最近有買賣房地產或即將買賣房地產的人,請您注意了!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所以只要是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取得土地之新所有權人就要繳交2020年的地價稅。
地價稅每年11月定期開徵,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年度期間有辦理土地移轉登記,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期間多久,原則上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但如屬經法院拍賣取得者,從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當日起,即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根據稅法的規定,地價稅係按年計課,非按月計稅,係以在納稅義務基準日即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其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王小姐表示,2019年繼承父親的土地,為何會收到補徵2018年地價稅繳款書。
根據財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除須符合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外,尚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