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在尋找理想房客時,經常會設定「心目中」的條件,例如公教人員佳、女性佳等,通常也會透過談話了解房客的工作、感情等基本狀況,但能夠要求房客出具精神證明嗎?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明確表示,「在法律與人情上,都沒有這個必要。」(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出門即可取得稅務相關證明文件,安全又便利。
財政部表示,為簡政便民,自2021年3月17日起,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如已提示遺產稅課稅資料參考清單(下稱參考清單),並確認該清單所載不動產資料與被繼承人死亡日之登記情形相符,得免檢附不動產所有權狀等證明文件。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款項確係未成年人所有者,視為其法定代理人之贈與,應課徵贈與稅。
民眾王先生詢問,他想將名下房產賣給弟弟,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前,是否要先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使用證明書有二種,一種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另一種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如果取具之農業使用證明書屬於「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另檢具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證明,始可申請適用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19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2019年桃園市開徵總戶數為82萬餘戶,因2019年公告地價未調整,所以稅額增加的戶數僅38,010戶,佔總戶數4.6%,增加原因多為土地使用情形或所有權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