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八點檔還八點檔!南部一名8旬老翁,離家出走多年的長子現身,手持「遺囑」要父親全部照抄,接著再度消失,老翁驚覺自己似乎做錯了事!將事情告知其他兒女,其他兒女聽到內容後,才發現該「遺囑」竟是長子要求老翁將遺產全部給他,全部炸鍋,急忙詢問,「遺囑是否還能更改?」(陳韋帆)
阿公立遺囑指定部分遺產要給長孫,可以嗎?近日一位阿公逝世,生前立下遺囑,除了子女擁有繼承權,長孫亦有一份,同時,阿公為了避免子女不聽話,還加碼「信託」,結果,協助辦理繼承不動產的地政士一看,立刻露出苦笑,「因為財產進行了信託,早就沒有所謂的遺囑的『遺贈』問題,已通通變成『遺產』,採第一順位平均繼承或另外協議,阿公生前意志早已全部變成遺憾!」(陳韋帆)
近日接到民眾來電詢問,現住的土地與房屋為遺囑信託之信託財產,委託人為自己的父親,自己為受益人,這樣可否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近日財政部發布解釋令,明定遺囑信託之房地,其所有權可以視為受益人所有並適用自住稅率。
人的出生是偶然,離開是必然,當我們離開時,剪不斷理還亂的除了親情外,就是遺產。早期的長輩重男輕女,當繼承發生時,女孩們總會很認分的拋棄繼承權或協議讓男生取得遺產,甚至連長孫都可以獲得往生祖父母的青睞,得到一筆額外的豐富遺產,可見傳統對於子嗣傳宗接代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