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獲民眾張小姐來電詢問,地上房屋2019年變更為營業使用,經稅務局改按一般用地稅率,2020年因疫情關係未作營業使用,是否仍需重新提出申請,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根據最新內政部不動產統計平台資料顯示,2019年第三季國人出售房地時所繳稅的土增稅,一般稅率平均每件繳納約18.2萬元,創下2007年統計以來的單季次高紀錄,其中地價最高的台北市,同樣一般稅率的條件下,要繳納的土增稅比全國平均還高出約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