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其實房東也怕遇到惡房客!台北市就有一起租屋糾紛案例,房客與房東簽約,付好2個月押金與1個月租金,並約好交屋時間,但房客後來突然向房東要求延後一個月點交房屋,並以壁癌、天花板油漆色差等藉口,要求退租與返還所有租押金,及仲介半個月服務費,房東因不願退錢,最後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