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扼殺宗教自由?近日有媒體報導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扼殺宗教自由,文章擷取自法師釋法藏《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一書,內文指出國土計畫法114年上路後,將使得宗教土地取得限縮,為全體宗教必須面對的迫切議題。對此,內政部營建署發布400餘字澄清稿解釋。(記者:陳韋帆)
國土計畫再向前邁進,內政部表示,各地方政府提報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日前均已經內政部核定,並公告實施,順利完成國土計畫第2階段作業。即日起,非都市土地開發利用以及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均應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地方政府也將於未來4年內,依法完成第3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公告。
台南市國土計畫(草案)於2020年2月24日經台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第3次會審議通過後,3月11日函報內政部審議,8月25日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修正通過。
為保障民眾既有合法權利,內政部在2020年8月27日部務會報通過「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草案,預計2025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非都市土地上既有合法建築物或設施,如須配合遷移,政府將主動發給「遷移補償費」;若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的權利受損,也可申請「變更補償費」,以兼顧民眾權益及國土永續。
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修正規定,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2021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業經本部分別於2020年2月至4月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討論,迄今已召開18場專案小組會議,並完成第一階段審查作業。
因應氣候變遷,為確保國土安全及追求永續發展,行政院發布「國土計畫法」,依規定,該法施行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台中市政府國土計畫由都發局擬訂,國土功能分區則由地政局劃設,目前國土計畫草案送內政部審議中,待審議過後,地政局將規劃國土功能分區,並舉辦展覽及說明會,廣納大眾意見。
有關國民黨團表示反對行政院提出之「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上封殺。營建署就此表示,國土計畫的基本態度,主要在協助地方政府務實面對未來發展需要並給予應變之彈性,是引導而非防堵作法,也是平衡南北城鄉落差之重要工作,如國土計畫無法配合國際情勢適時檢討變更,將造成縣市政府後續難以因應,本次修法是務實檢討絕非國民黨團所稱開後門炒地皮。
內政部2020年2月23日強調,本次國土計畫法之修正係為賦予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國際政治經濟情勢快速變化趨勢,辦理過程均將開放民眾參與及踐行政府資訊公開原則,並無開發至上思維。
高市都發局表示,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2019年6月完成後,於下半年陸續完成公開展覽、並辦理6場地方說明會、4場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座談會、以及8場公聽會,目前已進入市府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階段,召開過8場專案小組會議。
新北市政府配合國土三法立法通過及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積極推動擬定新北市國土計畫,以落實國土保育與引導城鄉永續利用,2019年12月9日經新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大會審議通過,將於年底提報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
有媒體報導國土計畫增加用地限制,影響宗教寺廟申請合法化作業,對此,內政部澄清,目前研訂的「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仍尚未定案,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審慎檢討,並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兼顧國土保育與民間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