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自2004年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規劃設計,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以兼顧實務執行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