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租屋妙齡女向《三立新聞網》求助,她說,「我前陣子簽了一份租約,房東不僅不讓我換鎖,也不讓我裝電視,甚至還要求我必須告知我的搬家日期,該怎麼辦?」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房東這些動作已經觸犯租賃專法及民法,建議可主張無條件解約,並要求支付搬家費用!」(記者:陳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