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合法節稅」找門道,可以省下很多「冤枉錢」,政府的課稅法令白紙黑字寫在那裡,法律都有「解釋」與「迴旋」的空間,懂得這些「可以合法『鑽』的漏洞」就可以省下很多稅,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以他自己的經歷敘述一件房地產交易案件,讓屋主「省心、省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配合中央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鼓勵房東將空屋出租給有租屋需求的民眾,保障全民居住權益,基隆市已依住宅法授權制定「基隆市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自治條例」,對於政府及民間以自有建物所興辦之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可全免
普遍來說,賣房子負擔最重的稅金成本,就是土增稅,而其實只要搞懂「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2種僅10%稅率的節稅模式,就能省下不少稅金。資深代書指出「一生一屋」可多次使用,但前提是得使用過「一生一次」,而「一生一次」更藏有節稅秘密。
自住客換屋,房地合一稅是可以退稅的!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稅的自住房地,從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可在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進行退稅。
房地合一稅上路前,不少爸媽都會藉由贈與孩子房產節稅,不過,如今反倒因「贈與」之後出售房子的稅基較低,會面臨較多的房地合一稅,倒不如利用「買賣」登記。國稅局就有案例是針對選擇「贈與或買賣」,進行試算比較,兩者差異馬上浮現。
內政部營建署2019年「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的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為6萬5963戶,另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提供租金補貼2萬4000戶。而其實房東若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租賃所得有12萬元免稅額。
林先生來電詢問,他的女兒將於2020年初結婚,想要贈與女兒結婚基金,要如何申報贈與最省稅?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父母把名下土地過戶給子女時須申報土地增值稅,依父母與子女訂立買賣或贈與移轉契約,按土地漲價數額以累進稅率20%~40%核定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倘若該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出售要件、且係訂立買賣移轉契約,則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主張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按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之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根據內政部公布全台房屋繼承及贈與移轉量,今年Q1除了台北市,全國繼承棟數移轉年減 2.43%,但贈與棟數微增,是2016年房地合一制上路後連續第3年增加,且六都贈與棟數都向上成長。就有專家質疑,「明明贈與的方式會多繳很多稅,為什麼還會這樣呢?」中華民國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蕭琪琳更說,就有人傻傻分不清楚,把房產移轉給子女,一間賣價1500萬的房子卻繳了599萬的稅金!
許多房東出租房子,並不想報稅,但也怕房客檢舉造成要補稅。內政部已經推出包租代管政策,由業者負責包租代管房東房子,希望同時降低空屋問題,依據「租賃住宅條例」,個人房東委託「代管業」管理,或出租給「包租業」由業管理服務,都可享節稅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