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鄭文在表示,一生只能用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稅」可以省下不少稅金。(示意圖/資料照)
繳稅季節到來,但稅法千萬條,如何合法省稅,民眾往往不得而知。對此,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在房地稅法中,有一招可以合法節稅,而且輕鬆省下數十萬,那就是一生只能用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稅」。
鄭文在說明,一般土增稅率分「20%、30%、40%」三級,累進稅率制,但,一輩子可使用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稅」,僅需繳納10%的稅率。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該房屋必須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換言之,出租或營業用的房子不符合條件。
他舉例,有一筆交易,假設土增稅原本是40%級距,必須繳納40萬,若符合並採用「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稅」,就只需繳納10萬。
但,一輩子只能使用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增值稅」,何時才是使用時機呢?鄭文在說,這種事情還真不一定,他舉例,「我曾有一個客戶,他說想說等2個月就可以讓一般土增稅率再降一級,結果好死不死,碰上房市反轉,原本該省下的50萬稅金,卻因為房價貶值,最終還倒賠50萬。」
鄭文在指出,「該筆交易原本必須繳納40%的土增稅,客戶想用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就會變成10%,只要等待2個月,符合自用稅率規定後,立刻可以省下50萬,結果2個月後,房市反轉,買家立刻再砍100萬,否則就不買,客戶自己也不看好後市,於是減價售出,省了約50萬,卻又損失100萬,一來一往,倒賠了50萬。」
他建議,其實已經談好的買賣,雙方可以先行簽約,並於合約內容約定指定日期申請土增稅,不過,這樣做是否符合稅法機制,則必須依照相關機關判定為準。當然,若直接使用一輩子一次的10%優惠稅率,就可以免除掉此類煩惱。
鄭文在提醒,繳稅是人民應盡之義務,在合法範圍內,稅務機關不會刁難納稅人,建議所有不動產買賣前,先諮詢可信任、專業的地政士,才能真正省錢、省事、少糾紛。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