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社宅都住窮人?不該蓋精華區?一名網友在PTT上指出蛋黃區蓋社宅,讓窮人與有錢人共享資源好像也不太公平。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表示,這是有什麼誤會?社宅裡面住的很多都是有錢人,況且目前真正精華區也尚未見到社宅蹤影,誤會是不是大過頭了?
網友在PTT上發文,標題為「精華地段拿來蓋社宅,本身就很怪對吧?」他說,台北市寸土寸金,有錢人住在黃金地段、沒錢人移往外縣市,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發展現象。他質疑,若讓相對窮困者擠進精華區,與有錢人享受同樣的資源,這件事本身非常弔詭,除了選票與政治考量外,對有錢人反而是一種不公平。

莊思敏表示,目前台灣社宅並未住過多廣義的貧困者,最初社宅政策推動時,地方政府擔憂區域鄰居反彈,直接將社宅定義成青年住宅,而且應經費不足,規劃中也包含的「自償率」,普遍租金為區域新建案行情8~85折,所以過去也曾出現社宅租金超過4萬的怪事,但其實也反映住社宅的人可能比你更有錢。
她進一步指出,在租金強調自償率及區域新建案行情8~85折結果下,對於真正薪資微薄的社會新鮮人而言,承租老舊公寓,甚至頂加,生活負擔相對輕鬆;而真正的窮人而言,更是無法負擔,故目前也尚未在真正精華區見到社宅,如大安區、信義計畫區。
莊思敏說,社宅本就是為負擔不起的人所設,社福機制為初衷,讓社會資源更可均勻分配,底層人士有機會靠努力翻身,故與有錢人共享資源不公平其實是謬論,因為真正的有錢人家裡周邊大多不太可能蓋社宅,教育念貴族學校、房子有好幾間、消費在貴婦百貨等,故提出這種言論的人,根本不理解有錢人三字定義。
她進一步指出,其實目前社宅方向,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早已違背初衷,即使有加分機制及租金補貼設計,弱勢比也少得可憐,直到去年賴政府上任後,力求改革提升弱勢比,才讓弱勢居住者真正獲得一絲曙光。
最後,莊思敏感嘆,社宅本身其實不該作為政見發表,因為是發展國家就該有的社福機制,維繫底層人士居住權,提供相對友善社會環境讓他們可靠努力翻身,本就是國家與社會義務及責任,有處理好,社會問題也會降低許多,也提醒民眾,現在社會的資產是來自於前人累積,你、妳的父母也曾在底層,一路爬上來,誰都沒有歧視弱勢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