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國蓮/MONEY錢
200年來沒有違約紀錄,所追蹤的指數從1995年成立以來至2018年共23年中,只有1年負報酬,且年化報酬率4.64%,年化波動度約2.16%,看到這裡,相信很多追求穩定報酬的投資人會被這樣的債券基金商品吸引!
▲(圖/翻攝自MONEY錢)
只是當再聽到是丹麥資產擔保證券指數基金,投資人卻又會開始遲疑,主要是因為丹麥離台灣太遠,台灣投資人對這個國家很陌生,其次是資產擔保債券會讓投資人想到引爆2008年金融海嘯的元凶: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MBS)。
兆豐國際丹麥資產擔保債券指數基金經理人周彥名表示,丹麥資產擔保債券市場規模為全歐洲最大,接近4,000億歐元(近40兆台幣),約與歐洲高收益債券市場規模相當,加上本基金所追蹤中的「丹麥資產擔保債券指數」的成分包括丹麥國家主權信評、發債銀行等皆獲S&P500 AAA評級,投資人無須擔心違約以及流動性兩大債券風險。
▲(圖/翻攝自MONEY錢)
至於丹麥的資產擔保會不會具有MBS的潛在風險,周彥名提到有3大不同點如下:
第一、抵押資產的不同。在資產擔保債的遊戲規則中,丹麥的債券發行機構必須把抵押資產都留在資產負債表上,因此無法透過任何方式再打包出售;但是MBS比較沒有這樣的規定,投資銀行將買來的資產透過層層包裝、切割再出售,較易有過度發行的風險。
第二、發行機構的管理責任不同。在丹麥的資產擔保債法規中,明確規定發行機構需要每季主動檢視資產擔保品的價值,若發現有擔保品的資產轉差的話,就必須主動管理甚至自資產池中剔除;但MBS則屬於靜態管理,不需要負擔主動的管理責任,這對投資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等於由發行機構替投資人承擔了信用風險。
第三、丹麥的資產擔保債券投資人具有雙重優先追索權。若債券發生違約的時候,投資人可以對債券發行人及其資產擔保池進行求償;但MBS的求償範圍就比較狹隘,且發行機構還具有破產隔離機制,限制了一旦違約之後投資人求償的範圍。
針對這樣一檔台灣首度推出的基金產品,投資人若有興趣可以再詳細的了解,研究清楚後,還需要就整體資產配置角度來考量,例如是否符合自己對風險與報酬的期待,又可以多少的資金比重來投資等?如此才能為自己的資產增值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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