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當早鳥客下訂!建商「留這手」慘跌坑了

2020/04/0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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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佩蓉/綜合報導

今年房市329檔期,受到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衝擊,台北市地政局進行預售案實地查核,發現預售屋銷售情形冷清、看屋人潮少,且未完成備查的建案契約均不合格。而南台灣,房市火熱的台南市,近期也發現有業者未取得建照,就打出「開放粉絲好友訂購」的廣告,也遭到稽查。

▲許多預售屋建案契約內容不合格,甚至有建案沒拿到建照,就打出早鳥訂購廣告。(圖/取自台北市地政局網站)

台北市地政局在3月25日、26日及27日聯合法務局、消保官及建管處到台北市預售建案實地查核,結果發現未完成備查的建案契約全不合格。台北市地政局指出,部分建案契約應記載事項條款錯綜複雜,連消保官審閱時也頻搖頭直稱不容易看,對一般人而言又如何看得懂。

至於台南市,因近年房市火熱,也造成預售屋市場亂象,例如有些建商在尚未取得建照時,就號召民眾進場預約購買,並大打廣告,台南市地政局認為,建商這類銷售手段明顯是資訊不對稱,有欺瞞消費者嫌疑。

台南市地政局就發現,某集團尚未申請建照就先在臉書刊登「台南市公告,青年温馨宅,開放粉絲好友訂購」,廣告易造成消費資訊不對等,產生誤會,萬一建照未獲核准,或取得建照內容與當初廣告內容不符,更容易產生消費糾紛。

台南市地政局提醒,預售屋是指尚未蓋好的房子即先行銷售,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尚未取得建照前不得對外銷售,依法最高可裁罰2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另外,建商若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預售房屋,其開始銷售房屋的行為,致購屋人誤以為已經取得建造執照,如有《公平交易法》第21條所定,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者,最高可裁罰5000萬元。

台南市地政局呼籲消費者,購買預售屋之前,可由該預售案的廣告單、報紙廣告上找到「建照號碼」,如果沒有,應直接打電話向業者或案場詢問建案的「建照號碼」,確認該案是否已取得建照後,再做決定要不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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