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8月19日起正式實施(圖/新北市政府)
文/林湘慈/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備受各界關注的「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已於2020年8月19日起正式起跑,工務局強調,打造安居樂業新北城是市府不變的原則,自即日起有違反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公共交通及消防救災、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農地保育及竊佔公有土地、配合檢調廉政等單位拆除等5大類20項違建行為,將收取強制拆除費用,請勿挑戰政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
新北市政府為遏止違建產生,依建築法第96條第1項第1款訂定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歷經長達15年6度扣關,新北市議會終於在7月16日三讀審查通過,成為六都中第二個實施違建拆除收費的直轄市。
拆除大隊表示,新北市違建數量龐大,為使行政資源有效利用及兼顧公平性,針對上述5類20項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環境等違建將先寄發認定通知書及估價通知,並限期自行拆除,屆時若未自行拆除,拆除大隊將進場強制拆除並寄發繳款書,通知實際拆除費用,倘逾期未繳納,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至於收費標準將依照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做為收費計算,但若因構造、拆除工法或其他特殊情形所需費用較高者,則依實際費用收取。
拆除大隊呼籲,搭設違章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會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違章建築物強制拆除收費主要用意為遏止違建產生,同時希望嚇阻抱持僥倖心態的民眾以不法行為獲利,希望透過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為新北市民打造安全又乾淨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