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曹西平離世後,台灣「特留份」讓其遺囑恐難如願引起社會關注,其實台灣上古惡法並非只有特留份問題,一名女子丈夫去世後,因「有婚未生」,必須與2叔伯分產,本以為處理好此事即可,辦理繼承時,卻發現失蹤多年公公竟還有5子女,死了丈夫還得處理5位素未謀面叔伯姑可能出現的爭產風暴,莫名的勞心又費力。(陳韋帆)
母親擔心女兒被離婚,想送房產又怕被分產!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建議,有相關疑慮者,可考慮「遺囑指定、逐年贈與」兩種方式,既可避免擔憂之事成真,還能輕鬆節稅又安心。(陳韋帆)
台灣高齡化,繼承發生越趨頻繁,但選擇錯誤,未來分產售屋時,稅金恐暴增!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如果父母一方先過世,子女為盡孝心,將遺下的不動產全由鰥夫或遺孀全部繼承,未來若要售屋分產,稅金就會暴增,從此角度看,單純的孝心就會變成愚孝!」(陳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