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曹西平孤獨死一樣慘!台灣上古惡法 遺孀竟要跟不認識的叔伯姑分產

2026/01/04 16:02
  • share_fb
  • share_line
  • A-
  • A
  • A+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丈夫去世後,因「有婚未生」,必須與2叔伯分產,辦理繼承時,卻發現失蹤多年公公竟還有5子女,差點引發爭產風暴。(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名女子丈夫去世後,因「有婚未生」,必須與2叔伯分產,辦理繼承時,卻發現失蹤多年公公竟還有5子女,差點引發爭產風暴。(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藝人曹西平離世後,台灣「特留份」讓其遺囑恐難如願引起社會關注,其實台灣上古惡法並非只有特留份問題,一名女子丈夫去世後,因「有婚未生」,必須與2叔伯分產,本以為處理好此事即可,辦理繼承時,卻發現失蹤多年公公竟還有5子女,死了丈夫還得處理5位素未謀面叔伯姑可能出現的爭產風暴,莫名的勞心又費力。

台灣不婚不生已成趨勢,也有不少人婚而不生,看似夫妻逍遙自在,但若其中一方往生,「有婚未生」沒有子女、配偶有兄弟姊妹情況下,依民法第1138條第3款,配偶去世後,遺孀或鰥夫只能繼承其遺產1/2,其它遺產則必須跟被繼承人父母及兄弟姊妹均分,事實上,分家後「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祀」,夫妻共同打拚累積的資產卻要分給其他人,一整個莫名其妙。

 

小美與2叔伯辦理遺產繼承過戶時,才驚覺逝夫竟有5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所幸他們同意拋棄繼承,避免了一場爭產風暴。(示意圖/資料照)
小美與2叔伯辦理遺產繼承過戶時,才驚覺逝夫竟有5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所幸他們同意拋棄繼承,避免了一場爭產風暴。(示意圖/資料照)

 

近期發生一個案,小美(化名)丈夫去世,婆婆早已離世、公公則在丈夫小時候就已離婚,再無聯絡,而丈夫還有2兄弟,依民法,小美及2叔伯都有小美丈夫的遺產繼承權,本以為小美取得丈夫1/2遺產,其它由叔伯個取得1/2後事情就會落幕。

結果地政士辦理繼承過戶時,戶政單位發現小美公公不僅再婚,還又生了5個子女,換句話說,本以為丈夫1/2財產分給2叔伯即可,且大家好不容易談好遺產最終歸屬,如今小美及2叔伯又得與已逝丈夫都素未謀面的5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談判,莫名其妙。

負責協辦的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協助小美向五位素未謀面的叔伯溝通,他指出,「致電給小美丈夫的5個同父異母兄弟姊妹後,所幸他們皆通情達理,同意辦理拋棄繼承權,讓小美及其叔伯鬆了一口氣。」

最後,鄭文在表示,現代人婚姻及繁衍觀念改變,不婚不生、結婚不生、二婚、三婚各種情況都有,而現在政府又倡導多元成家,繼承關係勢必衍生更多複雜情況,建議政府應審視不合時宜的法規並盡速修正,還給人民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