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已於2020年5月11日屆期,逐年遞減2%,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1日施行8%時程獎勵,2021年5月12日將再次調降至6%。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呼籲,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危老建物所有權人如有重建需求,請儘早提出申請。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條例」自2017年間上路迄今已4年多,雙北申請案量佔全國受理案量近6成,其中新北市府危老核准量也突破300件,近日,危老重建的8%時程獎勵即將在5月11日之後降為6%,新北市府為鼓勵民眾危老重建,於母親節前夕給予緩衝大優惠,只要於11日到期前有先遞送申請書,未齊備的文件在75天內補齊,仍可享有8%時程獎勵。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已於2020年5月11日屆期,並自2020年5月12日開始逐年遞減2%。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時程容積獎勵將逐年遞減至歸零,呼籲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儘早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
台北市統計30年以上建築物約97,427棟,中央為鼓勵老屋更新重建,於2017年5月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推出三項改建誘因獎勵,第一獎勵法定容積上限30%、第二放寬高度限制及住宅區建蔽率、第三提供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改建後房屋稅減免。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2020年5月11日屆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統計,最近短短兩週內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數量即高達81件,比2019年一整年的申請案件數量多出6件,顯見時程獎勵對一般民眾申請危老重建具有相當大誘因,也凸顯民眾日益重視居住環境的安全與品質。
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中央於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期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
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中央於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期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之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之獎勵,該項時程獎勵規定將於2020年5月9日屆滿。
危老改建的時程獎勵將在5月9日封關!內政部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希望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可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獎勵,而該項時程獎勵規定將在年5月9日屆滿。
內政部2020年1月16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將2020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以降低衝擊;此外,也新增規模獎勵,並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近年大力推動危老重建及都更政策,其中2019年危老申請案共433案,為2018年的3倍以上,而都更核定案共102案,合計2019年危老與都更案共535案,已經順利超標。營建署也指出,隨著危老重建「時程獎勵」將在今年5月屆滿,近期將修法新增「規模獎勵」,鼓勵擴大基地範圍,改善老舊街廓環境。
危老重建是都更沉寂多年以後的新契機,結合了多項優惠再搭配時程奬勵,建築師認為各地危老申請案件蓬勃成長,但離時程獎勵的截止日期日漸逼近,應該鼓勵符合條件的基地,盡速提出申請,以免錯失容積獎勵的機會。
台北市從民國89年起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至今近20年,北市經過重新檢討,剔除民國89年、91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從14日起針對「劃定台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辦理公展,並將重新起計都更時程獎勵10%,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