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氣候變遷,為確保國土安全及追求永續發展,行政院發布「國土計畫法」,依規定,該法施行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分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台中市政府國土計畫由都發局擬訂,國土功能分區則由地政局劃設,目前國土計畫草案送內政部審議中,待審議過後,地政局將規劃國土功能分區,並舉辦展覽及說明會,廣納大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