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人裴祥泉將遺產指定給愛徒邱瓈寬、楊智明等人,卻引爆家人不滿提起訴訟,最終獲得「特留份」保障,然而,邱瓈寬則又依遺囑提告裴家人無繼承權,最終被判敗訴。新北市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表示,「你可以指定,但台灣現行法令有『特留份』,本來就擁有繼承權的人還是可以主張1/2的繼承權,沒辦法完全依照被繼承人意志進行。」(陳韋帆)
養女就沒有繼承權嗎?這老舊觀念恐怕要快點更改了!一名老嫗去世已20年,葬禮時「娘家親戚們」沒有出現,直到近日家族委託地政士辦理繼承事宜,才發現老嫗當年是童養媳,但也是養女,雖然與娘家們已斷了聯繫,但法律上就是擁有繼承權,雖然已經逝世,則由老嫗子女轉繼承。(陳韋帆)
同性婚姻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2019年5月1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伴侶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度。立法目的,主要是為了要保障同志配偶財產繼承權、醫療權、共同收養有血源關係子女的權益,這部專法是依照大法官釋憲精神,以及「婚姻自由」、「平等保護」兩項原則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