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生前預立遺囑,免去家族紛爭!一名阿嬤逝世前立下遺囑,將部分遺產贈與孫子女,儘管女兒不滿分配,以各種理由拒絕配合,但地政士仍可依遺囑辦理過戶。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台灣高齡化下,家族爭產糾紛越發頻繁,其實長輩只要事先立好遺囑,就可免去許多糾紛發生的可能性。(陳韋帆)
中華民國萬萬稅,尤其是房地產牽涉到的法規尤其複雜,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父母將不動產贈與子女,常見方式,每年244萬免稅額逐年贈與,但仍須留意印花稅、契稅、土增稅等問題。(陳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