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博超
為鼓勵台中市民眾整建維護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台中市政府都發局2023年度編列1000萬元預算,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項目包含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極須保存維護,補助額上限50%;經市府公告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額上限70%;增設昇降機設備,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45%;提高建物耐震能力,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55%,且每案不得超過補助項目總額25%,核准補助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許多老舊建築透過房屋外觀微整形即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並活絡地方。為提升城市競爭力及促進地方發展,都發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款外,自2014年度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至今,民眾回響踴躍,歷年申請案件如長生金融大樓、中央書局、台灣仕紳館、雙美行旅、富樂旅店、吳眼科舊址、日日新戲院、惠宇公爵大廈等,透過整建維護方式,改善建物外觀、美化外部環境,提升建築物使用安全與生活品質,並增進觀光與經濟活動。
都發局說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範圍為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屬「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如位於台中市已劃定的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者,可不受前述建築物型態的限制,補助對象包含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
都發局指出,有關補助項目包含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費用等)、外觀綠美化工程、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物耐震能力,及其他經台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都發局核定者等。
都發局表示,此補助案2023年度分2階段受理,即日起開放申請,現場收件第1階段至6月30日截止,第2階段收件至9月30日止,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各階段受理期間如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畢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相關資訊可至台中市都發局網站查詢。
▲台中市自2014年度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至今,民眾回響踴躍,透過整建維護方式,改善建物外觀、美化外部環境,提升建築物使用安全與生活品質,並增進觀光與經濟活動。圖為台中惠宇公爵大樓整維前後對比。(圖/住展房屋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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