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民眾可自行申請「不動產登記、過戶」,詐團藉此漏洞詐騙民眾不動產。(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詐騙猖獗,地面師(不動產詐騙)一條龍詐騙手法中,「地政士」經常成為關鍵角色之一。地政士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子賢表示,其實要阻絕不動產詐騙情事,修正抑或重新函釋「土地法37條之1第3項、地政士法第49條和第50條」規定,就能大幅阻絕不動產詐騙之可能,籲請內政部盡速修法或重新函釋,還台灣人民一個朗朗乾坤。
上述三項法令,據內政部102年12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2564號令,「一般民眾在同一登記機關,都能幫任何人辦理過戶,僅限制一年內在同一登記機關不超過2件,又或者ㄧ輩子同一登記機關不超過5件」。在上開規定下,近年有不少詐騙案就鑽此漏洞,假裝地政士,抑或地政士勾結詐騙集團,誘導被害人進行設定,達到詐財、詐騙不動產之目的。
▲陳女在詐團誘導下,將父母擁有的房市進行設定抵押,最終被騙取55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假地政士」不動產詐騙典型案例
陳女接到「高中同學」(詐團)來電,稱兩人曾共同投資比特幣,專戶已有千萬獲利,但需支付500萬元保證金方可提領,陳女先匯出50萬元後,找老父親協助金援剩餘的450萬元。
陳父在社會上打滾多年,便向熟悉的地政士求助,地政士自然提醒這是典型詐騙手法,但陳女並未聽進勸告,反而聽信詐團的話,先申請「權狀遺失」補發,取得父母持有的房產權狀,並交給詐團的「假地政士」辦理不動產設定抵押,借貸500萬元。
詐團辦理抵押過程中,先以「代書設定、介紹費、預扣三個月利息」各種名目先取得50萬元,陳女實際僅取得450萬元,將450萬元轉給詐團後,就再也聯繫不上「高中同學」,而房屋已被設定抵押,若沒有依約償還利息,將面臨法拍風險。
▲鄭子賢指出,詐團利用「民眾可自行申辦抵押、過戶」漏洞,變化出各種詐騙手法。(圖/地政士全聯會提供)
詐團手法推陳出新玩出各種花樣
鄭子賢分析,上述的典型詐騙案例,就是鑽「非地政士也可以辦理過戶登記」漏洞,但也只是最老手法,詐團現在已玩到出神入化,衍生出各種新花樣,如勾結金主、不肖地政士、當鋪、律師等,甚至在房產抵押時,直接同時辦理「預告登記」或「信託登記」只要還不出錢,房屋等於就任由詐團宰割。
他說,新玩法也是透過法令漏洞變化而來,因為非地政士代理辦理登記,必須簽下切結,詐團最初都是抓團內一個替死鬼來簽,現在還有出現熟知法令的不肖地政士、律師等,直接誘導被害人自行送件、簽下切結,逃避地政士的審核責任,而讓詐騙案件中的不肖地政士或假冒地政士藉此途徑,來逃避地政士應有的責任與義務,卻奈何不了他,只因不留下一點代理設定的證據,一旦對簿公堂,還死無對證,「因為都是被害人自己辦理的,沒有第三方脅迫!」
▲限縮民眾自行登記權限,並建立地政士把關機制,可大幅降低不動產詐騙可能。(示意圖/資料照)
限縮民眾自行登記權限可阻斷詐騙
鄭子賢表示,「土地法37條之1第3項、地政士法第49和第50條」進行修正或重新函釋,限縮民眾自行辦理登記權限後,即可大幅降低詐騙情事,當然,若可以做到100%必須地政士辦理,更可阻斷99%詐騙,因為多數地政士都愛惜羽毛也懂法,一旦牽涉到具名一事,即使有少數不肖地政士圖謀不軌,正常邏輯也會打退堂鼓。
不過,他也指出,在台灣民主國家下,政府要限縮民眾完全不可自行辦理登記,也難免會有過於不通人情的爭議,所以建議折衷之法,「應限縮其權限,除了降低非地政士可辦理件數外,雙方非二親等關係,亦不得互為代理辦理過戶,即使免地政士就可辦理,也至少要有熟悉的地政士協助把關。」
▲響應賴清德打詐決心,地政士公會籲內政部盡速修法補漏洞,還台灣人民朗朗乾坤。(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讓地政士成為不動產守門員 也籲請內政部盡速修法
鄭子賢說,公會目前已積極籌辦網站,未來將提供民眾便民管道,透過網站可輕鬆連結查詢各縣市合格地政士、優良地政士等資訊,並規劃「爭議專區」,定期公布出現重大糾紛之地政士,將法院判決公諸於眾,若有不肖地政士,民眾也可在網站上隨時掌握相關資料,讓地政士們更加自律,也讓民眾可以找到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做為不動產的守門員。
最後,他說,總統賴清德也在日前宣誓政府要透過各方面全面積極打詐,並以「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展示打詐決心。而「土地法37條之1第3項、地政士法第49和第50條」的法令函釋漏洞,明顯已讓詐騙情事層出不窮,也導致地政士被群體汙名化,不少民眾也喪失找到守門員協助的機會,顯然修法或重新函釋已經刻不容緩,全聯會亦代表全國萬餘名地政士「為民請命」,籲請內政部盡速修正,還台灣人民一個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