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租賃公司恐淪地面師破口!一地政士指出,近期辦理不動產買賣案件,買家找三大租賃(融資)公司之一申辦土地貸款,該司在賣方未收到價金尾款時,就要求同步辦理第三方信託,恐淪地面師破口,呼籲金管會應出面拯救廣大民眾。
正常不動產買賣案件,買方須自備款2成、銀行貸款8成,同步提供「8成價金的擔保本票」,地政士協助辦理不動產過戶時,同步送件抵押設定,交易過程也會輔以「履約保證」,將8成貸款價金匯入履保或信託帳戶,待賣方取得8成價金後,買賣案件即完成,若未匯入,賣方則可依合約及擔保本票起訴,取回不動產所有權。
租賃公司罔顧賣方交易安全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由於央行限貸令,近期該所遇上一案例,買方因銀行僅願放貸5成,於是找上的三大租賃公司之一申貸,也如願以償獲得8成貸款承諾,但買賣過程,不僅跳過履約或履保,還在案件辦理過戶與抵押設定階段,同步要求辦理信託登記,完全無視賣方權益及交易安全。
租賃公司淪地面師破口
鄭文在說明,地面師假扮買方,取得8成貸款後不支付,這樣的手法行之有年,才有了履保、信託,以及擔保本票三層保障關卡,就是避免害得買家人財兩空。
如今租賃公司不僅無視安全關卡,還在賣方尚未取得8成買賣價金時,就要求同步辦理信託。他指出,若買方是地面師扮演的假買,即使憑擔保本票提告,即使提告成功,地面師也早已將錢移走,而房屋則被租賃公司取走,賣方最終恐怕也只會拿回一張債權憑證。
金管會應約束租賃公司行為
鄭文在說,三大租賃公司不受央行管控,故放貸過程顛覆正常不動產交易程序認知,罔顧交易安全,無視不動產所有權人權益,建議應遵循坊間銀行貸款作業模式,待賣方取得買賣價金尾款後,再辦理租賃公司自己的信託案件。
最後,他提醒金管會,總統賴清德日前國慶日演講時,就已在全國民眾前,明確承諾各機關將全力打詐,而上述狀況已嚴重危害買賣交易安全,淪地面師破口,金管會理應盡速介入管理,保障民眾不動產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