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碧瑤及錦秀社區的擋土牆坍塌問題持續修復中,然而,山坡住宅的修繕責任又該歸誰?出事時就全民埋單嗎?事實上,就是建物所有權人責任,市府基於人道立場搶救,但事後也將向所有權人求償。
新北市早年山坡住宅建照發很多,不少山坡地大興土木,1997年汐止林肯大郡爆發土石流災害,導致百餘戶房屋損毀、28人死亡後,該行為才開始停止;山坡住宅擋土牆維護責任,依法建商有15年保固義務,而維護與修繕則是所有權人責任。
新店碧瑤及錦秀社區的擋土牆維護問題早已沉痾多年,2022年就曾出現民代錯判責任與義務,要求侯市府整修,當時市府就已告知修繕責任屬所有權人,不應全民埋單,但後來基於人道主義,仍以特別款協助部分修繕。
2025年10月2社區擋土牆不敵連日強降雨,出現倒塌,新北市府緊急撤離54戶136人,大雨後,市府積極搶修至今,目前已返家32戶、87人,目前撤離中尚有22戶49人。
新北市工務局指出,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擋土牆屬於建物執照範圍,自然屬於建物所有權人責任,但人道主義上,不可能眼見市民生命出現危險而不救,故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緊急進場搶災工程,但後續也會依法向水土保持義務人求償。
知情人士表示,早期新北市山坡住宅執照問題確實嚴重,除林肯大郡外,新北市還有汐止、新店等社區都有類似問題。房屋依法15年內建商必須保固,但問題往往出在15年後,也有建商賣完房子後,公司直接放倒,但原負責人還住在山坡住宅當中,跟著管委會一起向市府求援。
至於屋主到底算不算受害者,恐怕也是見仁見智,若是不知購買後自己所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或許就算是受害者,但如果是爆發林肯大郡事件後才購屋,恐怕又是另一回事。但市民有危險,市府也不能放任不管,山坡住宅的是非功過,只能留給民眾去評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