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開放陸客自由行後,市場上一直存在日租套房的問題,但這些非法民宿,卻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而《發展觀光條例》有稽察與罰則,對於無照經營及違法宣傳者,在第55條及第55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罰50萬元,並勒令歇業。
▲許多合法旅館業者認為,政府未積極稽查違法日租套房。(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營建署指出,對於違法者若仍繼續經營,得按次處罰,主管機關並得移送相關主管機關,採取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其他必要可立即結束經營的措施,且其費用由該經營者負擔。
內政部針對違反土地使用、建築使用、消防安全等定有相關規定,例如觀光主管機關認定屬未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的日租套房,除了可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之外,後續可移送都計、建管、消防機關,依照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