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財產怎麼分?  搞懂「分別財產制」再決定!

2019/09/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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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部/MONEY錢

夫妻財產制
你們適合哪一種?

結婚是人生的一大轉折,專家提醒,新人在享受甜蜜浪漫的婚姻生活之前,最好先顧及實際的財務問題,包括:夫妻財產要如何管理、分配等。在國外,為了確保夫妻雙方的權益,會有「婚前協議」契約,內容多半是保障夫妻雙方在財務、孩子撫育權上的權利義務,例如約定如果先生發生外遇,就將房子無條件贈與太太,孩子的監護權也歸於太太所有等。不過安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卓家立強調,台灣的法律並沒有針對婚前協議有明確規範,萬一日後夫妻兩人離異,官司打上法院訴訟,法官不見得會採信婚前協議,「要看協議內容是否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但這必須由法官認定。」卓家立說。

雖然國內對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沒有明確的規範,但也不能武斷地說它沒效。卓家立表示,若雙方真告上法院,婚前協議就是個參考,如果還是想利用這份協議讓彼此安心,建議在雙方寫完後拿到法院公證,或者經由專業的第三公證人,例如律師撰寫,避免日後糾紛。儘管婚前協議效力不強,但新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受到法律約束,現行律法明確地規範夫妻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選對夫妻財產制,一樣能保障各自權益。

▲(圖/翻攝自MONEY錢)

法定財產制
可分配剩餘財產差額

目前民法將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到法院登記,皆屬於法定財產制。卓家立解釋,在法定財產制的架構下,夫妻財產分為婚前、婚後,各自有管理、使用、處分的權利,萬一配偶過世、離婚,另一方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的差額,一半可歸他所有。一般新婚夫妻最常見的狀況,就是買房要登記在誰名下。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依據法定財產制的精神,婚後取得的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後,雙方都有剩餘財產請求權。

分別財產制
適合財力懸殊的夫妻

分別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最大的區別,就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是分別財產制,當婚姻關係消滅時,配偶無法行使這項權利。會登記分別財產制的夫妻,最常發生在一方財力雄厚,而另一方只是中產階級,為了證明彼此是因真愛而結合,多半在婚後會去法院登記為分別財產制。至於共同財產制則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例如房子、存款等,且一方處分共同財產時,必須要得到另一位同意。某天婚姻關係消滅,在共同財產的部分能各自取回一半。

婚後理財
應在婚前建立共識

法律保障了夫妻雙方在財務上的權利,但婚姻關係若走上法院訴訟一途,對雙方在精神及物質上都是一種損傷,銀行業者建議,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婚前建立共識,雙方照著約定事項做。例如,由先生負擔房貸、太太負擔家中開銷,如水電、瓦斯、生活費等,碰到重大支出時,兩個人再依照比例分攤;又或者是雙方當月都從各自戶頭支出一定金額,當成這個月的共同基金,任何方式都可以,只要雙方認同、不起糾紛都是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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