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付頭期款!房登記哥名…她幫付房貸 網勸退:遲早上法院

2019/09/3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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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女網友表示,她和家人最近計畫買房,頭期款由媽媽負責,房貸基本上由哥哥負擔,自己也會幫忙付一部分,房子則登記在哥哥名下。沒想到其他網友看了,紛紛勸退,「你跟你哥遲早為了房子翻臉,甚至鬧上法院」。

▲原PO和家人計畫買房。(示意圖,非當事者/資料照)

這名女網友在「PTT」發文,表示媽媽退休後,打算賣掉北部的房子,到南部和她及哥哥住,「想法是出頭期款買房子給我哥,然後我幫忙share房貸,現在困擾的是,到底要買幾房?」哥哥傾向買三房,媽媽認為要有儲藏室,應該買四房,還有另一個問題,爸媽已經離婚25年,要是台北房子真的賣掉,是否要和爸爸對半分?

原PO說,房貸基本上由哥哥負擔,「我只是讓他輕鬆點、幫忙付而已,畢竟我有住,要說房租或房貸都可以,我們都不會為了這些爭吵」,要是以後她結婚或買房,自然不會繼續幫忙付這邊的房貸了。

▲原PO會幫忙付一部分房貸。(圖/翻攝自PTT)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買二個小二房在同一個社區」、「那妳媽會幫妳出頭期款嗎」、「多個儲藏室絕對不會後悔,經濟允許的話就四房」、「建議同一棟或同1條巷買3戶」、「南部那麼便宜,台北賣掉拿一半就可以買透天了」、「房子不是你的就別給意見吧」。

也有不少人勸退,「房子是你哥的,然後你分擔房貸?犯傻了嗎」、「爭產糾紛都是這樣開始的」、「有出錢房子就要有你名字,不然我保證你房貸一定繳得不甘願」、「最好不要這樣,最容易打壞親人感情的就是財產了」。(李艾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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