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台北市府:持有多屋房屋稅率 非定案版本

2019/10/2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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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湘慈/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北市府目前對於房屋稅制之政策目標為「單一自住輕稅、提高持有多戶成本」,期能落實居住正義理念。有關提高持有多戶成本,北市府認為應依「持有戶數」課徵房屋稅,取代原依「實際使用情形」課稅,並已建議中央修法,基於量能課稅,取消自住3戶規定,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並改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除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0.6%外,保障其中1戶稅率1.2%。

▲(圖/資料照)

對於持有多戶房屋部分,北市府已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凡持有台北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在法定稅率3.6%內採差別稅率,納稅義務人在台北市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者,其每戶均按稅率2.4%課徵房屋稅;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每戶均按法定最高稅率3.6%課徵。

因應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草案,北市府近期已回覆財政部建議方案,除了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0.6%外,台北市的第1戶住家房屋稅率,維持在1.2%,再來第2戶及第3戶目前初步規劃是1.5%~2.4%,第4戶及第5戶是2.4%~3.6%,至於持有第6戶以上稅率高於3.6%,目前北市府內部初步版本為4.8%,惟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稅率上限是3.6%,以上建議尚待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後,始得提案修正本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並俟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不是立刻可以提高到4.8%。

財政局也說明,如果房屋所有權人願意將住宅用於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市府也研擬對是類房屋比照單一且自住房屋折減稅基50%,預計於2019年11月前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提案討論,如獲該會議通過,最快2020年7月就可實施,以吸引屋主將閒置房屋投入公益出租,有效運用房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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