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飯店業受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最大,不過,也有相關稅賦減免措施。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為減輕受肺炎疫情影響的產業及民眾負擔,原供營業使用的房屋若有停業、歇業、空置,等使用情形變更,稅捐處將主動辦理清查,以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
▲受肺炎疫情影響,飯店業者若樓層停用,可申請調降房屋稅。(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依稅法規定,房屋按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依持有台北市戶數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供營業用稅率為3%,而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會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分別以非自住住家用2.4%、3.6%稅率,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
以飯店業為例,台北市稅捐處指出,飯店業者若受疫情影響縮減營業規模,可在使用情形變更日起的30日內,向申請部分樓層停用,若經查證屬實,樓層停用的期間,可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房屋若使用情形有變更,必須在30日內以電話、傳真、填寫申請書等方式向稅捐處提出申請,但是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出門,則可利用網路申辦。營利事業如已向國稅局辦理營業停業、歇業登記,稅捐處會依該局通報辦理稅籍清查,主動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核定其所適用的稅率;此外,納稅人經確診或被隔離、檢疫,不能如期繳納房屋稅,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