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三重都計區公保地解編案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圖/新北市政府)
文/林湘慈/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三重地區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2021年2月19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6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成公設解編保障地主權益,並加速相關公設開闢使用。
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新北市政府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積極辦理公設解編都市計畫檢討作業,以保障地主權益。本案自2018年12月辦理公開展覽,歷經6次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及會勘,並提經2021年2月19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6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2021年4月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未來將透過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原公保地地主以領回55%可建築用地為原則,以落實市長「利民、便民、愛民」之新三民主義政策。
城鄉發展局表示,本次檢討標的包含公四十四、公四十五、玫瑰公園(公四十二)、幸福戲院前綠七用地、市十五等10處公共設施用地,其中公四十四、公四十五面積約0.854公頃,現況多為鐵皮建物,本次經採納民眾建議方案及委員討論後,將未來可實質開闢之公園位置規劃配置於環河南路及成功路50巷,以提高公園可及性。另玫瑰公園(公四十二)亦採納地方意見及現況使用情形,將現作為公園使用之道路用地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使玫瑰公園更具完整性,供民眾休憩使用。
▲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三重都計區公保地解編案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圖/新北市政府)
有關三重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相關計畫書、圖及市都委會會議紀錄,民眾可於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點選「熱門服務」之「各項文件下載」或「主題專區」之「都市計畫」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