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許多建商來電詢問,為銷售預售屋所搭建臨時樣品屋及接待中心,是否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固定營業場所,為經營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固定場所,包括總機構、分公司、事務所、建築工程場所、展售場所、連絡處等類似之場所,有銷售行為均應分別辦理稅籍登記。
今年大台北地區推案,又以新北市板橋江翠北側、新店央北、三重二重疏洪道及三重仁義段重劃區建案大爆發,這些重劃區多流行「外接待」,也就是接待中心非座落在基地位置,有些購屋族誤以為接待中心等於是基地,搞清楚才發現,步行到捷運站是「走到天荒地老」。
房市低迷,現在賣的比較好就是低總價、低單價、低付款門檻的住宅,北中南都有推三低建案,銷售率比預期還好,甚至還出現人潮擠爆接待中心,但專家要提醒民眾,看見低總價房子先不要急著買,還要考量公設比是否過高及室內格局好不好。
房市低迷大家都知道,但到底差到什麼地步?之前傳出不少建案減少蓋接待中心,或者是有些推案到一半直接喊卡,現在更有五股建案的代銷中心在門口豎起了「頂讓」的看板,也就是希望能把代銷中心賣掉!專家就說,這應該是代銷業者虧損太多,希望用這種方式少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