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祭出新青安貸優惠,讓首購族可以更輕鬆購屋,結果市場不僅傳出有大量投資型置產客,還有父母將房子賣給兒女,轉貸成功案例。不過地政士就提醒,「新青安貸銀行過件,不代表國稅局會認帳,提醒購屋人應留意。」(陳韋帆)
父母同意贈與房地產,節稅技巧很重要!一名女子近期要買下父親的千萬房產,女子決定利用爸爸一年244萬的贈與稅免稅額,另外「房貸」756萬,將款項給予父親買下房子,孰料這個步驟問題竟然很大,且很有可能會被國稅局找上們,要求支付贈與稅。(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出門即可取得稅務相關證明文件,安全又便利。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針對2021年3月13日媒體報導台南靠近高鐵站預售屋案場千人搶買,該局隔日已與內政部及台南市政府主管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掌握了業者與民眾簽訂優先購買權證明單,如果民眾將證明單轉售或將現場已取號之資格出售,賺取差價,都算是財產交易所得,請務必併入取得所得年度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否則一旦被查獲後除補稅外還會處以漏稅罰。
有土斯有財!在台灣古老的觀念裡,資產的配置,一定少不了不動產,於是產生了許許多多大地主。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欠稅案件移送強制執行能順利徵起,該局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25條規定,以限制欠稅人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或聲請假扣押、限制出境及提前開徵等程序保障欠稅徵起,如發現欠稅人財產設定抵押權有虛列債務妨礙執行之情形,將積極運用民事訴訟程序確認債權不存在,以利徵起稅款。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提升服務品質及強化國稅局間合作機制,陸續推動贈與稅及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的便民措施,贈與人及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條件之贈與稅或遺產稅案件,不受贈與人或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並取得證明書。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營業人以較時價顯著偏低之價格銷售貨物或勞務而無正當理由者,國稅局得依時價認定其銷售額,核定補徵營業稅。
許多大樓外牆都有廣告出租,甚至頂樓可能出租給電信基地台,甚至有基地台偽裝水塔,就是不想被發現有基地台。不過,既然管委會有租金收益,也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否則就是逃漏稅了。
老爸幫兒子繳房貸,沒有繳贈與稅,國稅局是可以向兒子討這筆贈與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但為確保稅捐債權之徵起,在特定情形下,「受贈人」應負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