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擁房喊「誰對我好給誰!」3兄妹怕撕破臉 網:恐一場空

2021/10/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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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鍾惠宇報導

八年級湧出大量「躺平族」,不婚也不生,放棄掙扎。11日就有名28歲女子在Dcard指出,自己是公家單位護理師,年薪大概90到100萬,她跟當國中老師的哥哥及在音樂教室當老師的妹妹都不打算結婚生子,也認為薪水應該都難以買房。

▲姑姑擁2千萬房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說,「我們父母目前都已退休,租房住鄉下,開銷很少所以目前都還過得去。但是爸媽很早就表示以後不可能留任何遺產,他們自己都沒房了,所以我們三個要自己努力」,但她看看3兄妹的薪水認為「應該是都買不起房子的」。

然而近日有棟價值2000萬房子且單身、年邁的姑姑就表示「誰對她好,她的房子就給誰」,原本該是好消息,卻讓原PO心裡覺得怪怪的,「很怕她覺得我們是想要她房子才對她好,相處不那麼自然了」,內心很渴望能有房,卻又不想和兄弟姐妹爭,讓她心情複雜,「各位有什麼建議嗎?」

網友看了熱烈討論,「妳姑姑的目的很明顯要有人照顧,而妳要房,各取所需而已。妳想多了,她就不想老了沒人顧沒人收屍,想用房子換有人顧有人收屍而已」、「或是你們三個小孩輪流照顧姑姑,房子最後一起住,畢竟你們都不婚,未來老了有個照應也不錯」。

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的順序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就有人指出「姑姑是爸爸的姊妹,如果他沒有結婚、沒有子女 、他的父母也不在,那下一個繼承順位就會是手足。爸爸有幾個兄弟姊妹?他們會願意放棄?此外拋棄繼承不能事先成立,要繼承的事實發生(過世)才能成立,立遺囑也沒有用」,也有網友提醒「你們自己要先搞清楚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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